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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来源:青岛日报时间:2018-01-17 09:28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宋远方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本届常委会工作实现良好开局。换届以来,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1次;制定法规2件,修改法规14件,审议法规草案1件,对国家和省14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审议工作报告2项,书面审议工作报告4项,对4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专项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19项;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2人次,并就市民关心的城市管理问题对市政府开展专题询问1次。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收听收看基础上,先后三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召开常委会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会,不断加深学习理解、同步跟进贯彻落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常委会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就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常委会会议和半年工作总结、重点视察和调研工作以及人大理论研究会换届情况等,向市委提交报告,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有关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就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工作要点、召开人代会方案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五年立法规划首次以市委文件转发。围绕举办上合组织青岛峰会,赴厦门、杭州进行专题学习考察,深入分析对比两市的经验做法,对我市服务保障重大外事活动提出五个方面建议。围绕实施海洋强市战略,赴上海、宁波、舟山等地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培育五条千亿级产业链等对策措施。上述考察调研活动,分别向市委提交了研究报告。
 
常委会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推进党组及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动力。修改制定了常委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自身建设的意见、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等十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邀请全国人大专家就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职作专题讲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北京开展集中培训,围绕立法、监督、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提升了素质。结合机关实际,开展“转作风、强素质、提效能、促服务”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着眼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全市立法工作超前谋划部署,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法治青岛建设。
 
统筹部署立法工作。五年立法规划是常委会任期内立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征集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完成五年立法规划编制,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民生优先发展、建设生态青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为重点,确定了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36个规划项目。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目标定位,作出立法工作部署,为做好本届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聚焦重点领域立法。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立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对乱贴乱画、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私设地锁等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并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等作出了相应规定。为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救援队伍建设、处置信息发布等措施,这是国内第一部设区的市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规。为更好地保障被征收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修改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提高了临时过渡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标准, 调整了房屋征收实施工作的有关程序。为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集中修改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12件法规,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专项清理,体现了改革于法有据。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修改了审计监督条例,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初审了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审议意见。为推动西海岸新区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对全省全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订出台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范,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内容,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推进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立法调研论证机制,加大立法协商力度,对立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每件法规草案,均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审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科学安排常委会审议次数,保证法规顺利出台。
 
三、围绕重点难点工作,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常委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精选监督议题,持续加大力度,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经济工作监督。高度关注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全力助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审议2017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要抢抓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机遇,大力发展实体经济,进一步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听取审议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情况报告,提出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着力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促进财富管理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书面审议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的体制机制,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听取审议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畜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进一步推动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强化财政预算决算监督。以贯彻落实预算法及相关要求为抓手,积极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新进步。听取审议201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要求把问题整改与政府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探索推进大数据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了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听取审议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指出要高度重视财政收入结构性矛盾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等问题,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不断加大税收占比,努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和收支平衡。
 
强化创新驱动监督。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着力促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见效。听取审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报告,指出要优化政策措施,改善创新创业环境,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成熟转化。审议开展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推进情况报告,指出要改革创新旅游综合管理体制和旅游公共服务体制,推动旅游业与城市国际化高度融合发展。视察青岛国际院士港,强调要促进人才和科技资源加快集聚,努力打造国内外重要的原创性科技成果策源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地、交易地。
 
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守牢环境保护底线。专项视察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听取审议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报告,强调要完善长效机制,加快黑臭水体治理进度,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大力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视察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并听取审议市政府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报告,书面审议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胶州湾保护管理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推进海洋产业绿色发展,建立海陆统筹的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全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环保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强调要全面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治意识。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水污染防治宣传月活动,通过记者集中采访、根据举报调查采访、“大家看”等形式,有效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问题,促进了水生态环境改善。
 
强化城市管理监督。深刻理解新形势对城市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上加大监督力度。听取审议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询问时,播放城市管理存在问题专题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重点突出、切中要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坦诚接受问询,认真进行回答,并根据审议意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加快了城市综合整治进程。对轨道交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求破解制约轨道交通建设的征收难题,做好沿线及周边土地控制利用,落实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提出适时对条例进行修改。听取审议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报告,要求推进“多规合一”,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和重点区域、重点海岸天际线规划,强调规划刚性控制,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升城市能级。
 
强化民生保障监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推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指出要切实转变观念,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设施建设,发展社区服务,提高我市精神卫生保障水平。对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指出要认真应对老龄化问题,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评估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审议体育及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报告,指出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场所及设施的建设管理,推动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竞技体育齐头并进。对电梯运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提出了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建议。
 
强化权力规范运行监督。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努力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书面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对市政府报备的4件政府规章和7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和审查。接收公民个人审查建议2件,及时审查并作出答复。加强备案审查宣传交流和信息化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实效。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青岛海事法院关于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行法律报备程序事项的报告,依法任命有关人员,有力推动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组织区市两级人大代表40余人次旁听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17起。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工作,所包信访案件得到基本解决。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80件次,全部依法按程序转交责任单位处理。
 
四、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切实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即墨撤市设区区划调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即墨撤市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保证即墨撤市设区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为保障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的顺利举办,依法作出关于授权市政府为保障重大外事活动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为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审查批准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批准了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和红岛经济区(高新区)2016年财政决算。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市委推荐提名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在表决任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过程中,对相关细节认真研究部署,努力统一思想,顺利通过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按照市委的部署安排,积极做好住青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
 
五、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做好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各项工作,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根据本届新当选代表占三分之二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举办两期新任市人大代表短期履职学习班,赴知名高校举办一期集中履职学习班,分别就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形势等进行辅导,共培训代表200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代表们了解掌握了人大工作和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为履行代表职务打下了必要的基础。
 
加强联系强化管理。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小组基础建设年活动,修订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10名左右基层市人大代表,深化了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制定市、区市、镇三级代表相互联系制度,三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拓展了代表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代表履职考核登记、述职评议等制度,采取记实量化、民主评议、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代表履职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履职意识。
 
加强服务搭建平台。组织23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围绕科技创新、互联网产业、国际机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视察50次, 增强了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实效。组织163名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三民”活动等各类政务活动,推荐195名代表担任“一府两院”的监督员、听证员,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了条件。组织住青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积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专题调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了“城管互动”和“市人大代表履职在线”两个平台,收集城市管理和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居家养老等问题,及时转交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畅通了代表依法监督、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渠道。
 
加强督办增进实效。全市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共提出代表建议470件,常委会将其中10件建议确定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其他建议均交给有关部门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3次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三方面复”、满意度测评、第三方(专家)评估、二次交办等办法,加强跟踪督办,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难点问题,建议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96.96%。
 
各位代表:
 
换届以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建设、军民融合发展、反家庭暴力、文物保护利用、城市风貌保护、农村土地承包、乡村旅游等工作,深入开展调研,积极视察督办,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换届以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省、市委的实施意见,积极指导各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各区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实践,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城阳制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即墨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胶州出台严肃常委会会议纪律制度,推动人大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市北围绕大局实施片区监督检查、莱西推行“时效性”监督,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市南每周开展“代表进社区接待选民”活动、李沧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平度开展“弘扬优秀文化、助推乡村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更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崂山健全人大理论研究机制、黄岛强化镇街人大基础工作,加强了对新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了区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换届以来,常委会不断强化理论研究工作,完成了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的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修改完善了研究会工作规范,为全市人大理论研究再上新水平搭建了坚实平台。
 
换届以来,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共组织出访5批20余人次,接待国外地方议会代表团和港澳台地区民间团体9批100余人次,广泛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深化了青岛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务实合作和友好关系,为我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莅任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重视,得益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一府两院”和区市人大常委会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地方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人大主导立法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形式、监督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代表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五个聚焦”,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始终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努力提高履职所需各项能力,扎实提升工作效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市实施办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继续加强人大理论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区市人大的联系指导。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素质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青岛地方特色,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注重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安排审议湿地保护条例、海岸带规划管理条例,修改轨道交通条例,修订燃气管理条例。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对部分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立项论证工作,加强对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指导。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更多地发挥人大代表在法规起草、调研、修改中的作用。深入开展立法协商协调,加大立法论证咨询力度,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把民生工作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询问和调研工作,强化审议意见督办,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财政预算决算、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义务教育段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外事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对城乡规划条例、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全域旅游状况、足球运动发展等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推进备案审查信息系统建设。依据有关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对市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监督。
 
四是要认真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则和程序,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做好市人大代表补选、代表资格终止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工作。
 
五是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和规范代表培训工作,提升学习培训的层次和质量。扎实开展“双联”工作,做好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住青全国、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通过 “城管互动”微信平台、“市人大代表履职在线”专栏等途径,进一步拓展代表与人民群众、政府部门沟通联系的渠道。不断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继续统筹运用现场督办、满意度测评、第三方(专家)评估等办法,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满意度。组织代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
 
六是要全力服务保障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支持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积极开展视察监督工作,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森林防火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服务保障工作,为确保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的成功举办贡献人大力量。同时,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 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友好往来, 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肩负新使命,新使命成就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青岛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创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和“一三三五”工作举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青岛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率先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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